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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2025-12-26 16:02:20 字号:

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根据《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以下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一)我区柳林洲街道(含芦苇总场)全域、各乡镇(广兴洲镇、许市镇、钱粮湖镇、良心堡镇)集镇区域实施禁炮(详见附图)。

(二)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0730-3061908。

君山区禁炮区范围

图片81.png

君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君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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