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如何理解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建议》提出:“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这一重要部署紧扣当前农村发展实际,顺应未来农村发展趋势,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选择。
当前,“三农”工作总抓手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抓法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均强调要深化运用该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各地需结合农民所需所盼,细化举措,分阶段实施,争取几年内见到明显变化。
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2024年乡村常住人口4.65亿,较1995年峰值减少45.9%。村庄将分化:有的集聚人口产业,有的融入城镇,有的逐步衰落。《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分类推进:集聚提升类强化产业和基建;城郊融合类推动城乡一体化;特色保护类改善环境;搬迁撤并类有序实施,保障民生与生态。短期难判断的村庄,应保障基本民生,留足观察期。
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片区化推进,打破单村分散模式,由相邻、产业关联的村组成片区,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筹政策,推动产业连片、环境连治、组织共建,实现强村带弱村。该模式促进资源整合、治理共享、改革集成。
“十五五”时期,各地应结合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空间形态,以片区为单元推进布局建设,分级示范、梯次推进。但须突出实效,尊重农民意愿,保障集体资产所有权稳定,防止简单压指标、“一刀切”或“齐步走”。
摘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
来源:君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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