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六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任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吴旺兴主持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海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靖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10月11日,六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熊咏丰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24年及2025年前段全区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并审议通过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文件,区审计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先后作了工作发言。
会议强调
要严格抓好制度执行。严格遵照执行文件中线索移送、案件查办、措施使用等具体要求,坚决不打折扣,确保落实落地。
要加大线索移送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反腐败协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情况定期通报机制。
要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在查办重大案件、留置案件过程中,纪委监委和公检法等单位要共同开展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到群腐集中整治各个专项行动中,在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和调查手段上协同配合,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要做到“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的治理机制,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查找腐败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机制漏洞。
来源:君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实习记者:熊咏丰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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