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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篇
2025-03-07 21:00:00 字号: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A群疫苗、流脑A+C群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这些疫苗可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等15种传染病。其中有的疫苗是在流行区才接种,如:钩端螺旋体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预防接种服务

快问快答

怎么建立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有什么用?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家长尽早携带《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接种证和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接种证是个人规范接受免疫接种的记录和凭证。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要长期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千万不要丢失。

儿童怎样接受预防接种服务?

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儿童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通知上所指的时间、地点,带领儿童并携带预防接种证,接受预防接种服务。

接种前,医务人员要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告知接种的疫苗品种、规格和接种剂量。

在接种疫苗前,医务人员会再次核对信息。

儿童在接种后要观察半小时,没有问题方可离开。

医务人员与家长或监护人预约下次注射的疫苗种类、时间、地点。

流动儿童如何接种?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0-6岁的孩子迁入其他市(地区)、县(区),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什么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何发现和处理?

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这种反应仅在个别人中发生,需要严密观察。如果出现高热、全身性皮疹等过敏反应以及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疫苗接种单位的医务人员咨询,必要时需要到医院就诊。

来源:君山区卫生健康局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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