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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07 18:02:49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许市镇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22年9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单位整改工作从9月2日到11月30日集中整改3个月,按准备动员、剖析查纠、整改落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展开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许市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快速启动、严格督办,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9月22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许市镇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党政办,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联络员。明确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站所)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细化整改措施。镇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许市镇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许发〔2022〕27号),对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逐一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党委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多次单独听取班子成员、各部门(站所)负责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其他党委成员各司其职,带领分管部门(站所)主动认领、积极整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镇上下始终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截至11月30日,巡察反馈许市镇党委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基本完成整改11个,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批评教育70人次,修订或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6项。巡察反馈许市镇11个村(社区)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32个,已对违规或使用不当资金进行了清退、追缴。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单位主要存在3个方面13项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为13个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限期3个月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长期性的11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据统计,在对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问题的整改上:我单位党委共召开整改工作会议7次,召开党委会议3次。已清退、追缴违规或使用不当资金。在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的整改上,共谈心谈话40人次,上下班查岗4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镇党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停在表面,没有学深悟透,不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调查了解,出现镇河长巡河记录代签字的问题是因为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疏于对平时巡河资料的规范管理,当市河长办来检查巡河资料时,来不及将资料送镇河长签字,故由工作人员直接代签。针对此情况,镇河长办主任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可再出现此类问题。10月14日,分管河长工作班子成员对镇河长办主任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监管,认真细致做好巡河记录及资料的归档和管理,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10月16日,镇党委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在镇工作例会上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河长办)加强与上级对接,系统谋划、周密制定2023年河长制工作计划。三是9月5日对镇、村河长进行专题培训,严格按照“三个一”巡河制度、APP打卡制度、区级河长“五有”巡河标准和镇级河长“七有”巡河标准,扎实开展巡河工作。明确镇级河长每次巡河时间不少于30分钟,按要求留存上传巡河现场图片及视频,及时查找岸线、洲滩、电排涵闸和汇水区域等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期间共巡河34次,平均时长达到32分钟,共发现并解决33个问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镇党委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也没有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年底未进行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7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规范舆情日常管理,增强舆情应急处突能力,三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平时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年底绩效考核时意识形态工作有检查、有通报、有成效。

3.关于“综合执法不力”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镇综合执法大队对违规违法建房行为的巡查、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10月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10月17日组织镇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培训,提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业务技能和法律政策水平。二是对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的有关线索,依法依规按时处置到位,及时销号。三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建行为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已整改的违建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9月15日,组织开展执法资料“回头看”,坚决将违建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4.关于“打击非法捕捞巡查记录有造假”的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2022年《打击非法捕捞巡查记录表》全部打印制作,没有手写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6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11月30日组织相关巡查人员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巡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二是按照区禁捕办相关工作要求,统一规范巡查日志记录,认真做好每次巡查的图片上传、值班人签字等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不定期对巡查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整改期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着重抽查了洪水港社区和崇庆村的巡查记录,未发现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一是文印费管理不严,事由不清,单笔金额较大。二是大额支出以现金结算。许市自来水公司违反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不使用银行账号结算,以现金方式结算。三是附件缺乏可信度。四是优抚资金使用不当。使用优抚资金用于许市镇公墓园内土地平整及截水沟工程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10月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经济发展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10月10日组织镇经济发展办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强对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涉及的无法说清事由的问题款项一律退缴财政。对除文印费以外的其他已报账项目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无经手人”“事由简单”等问题。对还未报账项目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发现无经手人、事由简单等问题一律打回填写清楚,并对文印费做到一月一结,杜绝累积报账金额较大的情况出现。二是9月2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许市自来水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许市自来水厂尽快启用企业电子记账软件,网银支付开支,许市自来水厂已于2022年9月采用企业电子记账。同时,规范完善有关财务制度,实行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大额支出集体会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期间暂无大额支出情况。三是对李某挖机费用进行自查,经查实,该笔费用真实存在,现已由分管班子成员督促许市自来水厂据实补齐李某挖机费用附件及项目施工原始凭证,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报账附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前、中、后期监督,按项目申报资料及时如实做好预算结算审计,坚决杜绝有关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由镇政府将之前使用优抚资金支付的镇公墓园内土地平整及截水沟工程费用全额返还至优抚资金账户上。同时,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工作用餐管理不严”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一是镇武装部新入队基干民兵训练用餐开支超标。二是经济发展办2017年-2021年累计报账加班误餐费存在虚报用餐人数掩盖用餐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武装部将超标部分的金额退回至镇财政所,10月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10月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镇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落实廉洁纪律和公务接待用餐制度,公务用餐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安排到单位食堂,同时,责令其将用餐超标部分金额于2023年1月15日以前退还至镇财政。三是举一反三,10月10日镇武装部、经济发展办对已报账用餐开支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和公务接待用餐制度整改到位。

7.关于“租车管理混乱”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涉嫌虚报租车费问题。二是经济发展办涉嫌虚报租车费用于补偿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6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要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日常考勤和租车管理,并安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采取“一事一记录”“一事一核价”“一事一结算”方式,坚决杜绝重复记录、重复报账行为。同时,将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租车费全数退回并上缴财政。二是镇经济发展办对2018年至2021年租车费用开展全面清查,对巡察反馈的以租车费名义用于补偿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开支的费用,全数退还至财政所,2023年1月15日前将退缴到位,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10月10日组织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工程服务费拆分”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2018年许市镇对横山岭、洪水港、铺子嘴、崇庆等4个村实施整治农垦工程,许市镇政府按4个工程与咨询公司签订了4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多支付了咨询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相关部门(站所)于11月30日前对工程拆分情况进行核查,并就核查情况作书面说明,于12月18日向镇纪委汇报情况。10月8日,由分管班子成员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二是积极协调追回多支付的监理费用,目前该笔费用已退回财政,并严格落实区项目服务费有关规定。三是12月2日组织相关部门(站所)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与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许市镇项目管理存在项目签订单位主体资格不符、项目预算不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及验收不规范、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私接工程和项目财评审计及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签订单位主体资格不符”问题,根据《君山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0月12日经济发展办组织开展自查,经查,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的建设合同都签在“委托代理人”一栏,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以后的建设合同签订中,尽量避免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再签订合同。

针对“项目预算不规范”问题。以2019年1月实施的崇庆村居民点清淤工程预算书的问题为切入口,对全镇所有的项目预算进行严格核查,经核查发现崇庆村居民点清淤工程是由于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对相关规章制度掌握不到位,出于节约用工成本考量,没有加盖公章。10月8日镇经济发展办已就有关情况向镇纪委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分管班子成员对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制定了《许市镇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针对“项目合同签订、台班记录和验收不规范”问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11月14日对马蹄垸危桥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并于11月16日向镇纪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分管班子成员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续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台班记录和验收等程序的规范开展,11月18日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相关项目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项目建设工作中的相关报批程序。

针对“私接工程”问题,许市自来水厂于9月26日对签订维修协议的该项目进行核查,并于9月28日向镇纪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分管班子成员对许市自来水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续就如何规范项目合同签订等程序,展开相关项目学习培训,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制度,逐级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印发《许市镇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月22日组织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站所)开展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专题业务培训,规范完善项目建设工作中相关的报批程序,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集体会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确保程序到位、记录规范、附件齐全,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

针对“项目财评审计和结算不及时”问题,举一反三,对2009年至2021年全镇所有项目建设情况和财评审计、结算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对仍未完成财评审计和结算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局财评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尽快完成财评审计和结算工作,目前已送至区财评中心进行审计的有20项,完成了审计的有14项。同时,规范完善镇项目管理有关制度,严格落实“一项一档”,做好项目资料的存档管理。

10.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在党建工作中,许市镇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得不紧,指导不力,部分党支部党建工作较为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就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11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站所)及联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一对一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26人次,对提升党建工作标准,规范“三会一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牢固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各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点村(社区)、部门(站所)上党课,纳入镇党委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年党建工作的重点,要求制定当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时明确工作重点并责任到人。明确要求各支部在更换党务工作者时必须提前向党建办报备,由党建办作为第三方监督工作交接,确保党建工作资料保管到人、责任到人,党的二十大会议召开后,班子成员到联点村(社区)上党课6次。三是制定许市镇年度党员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党员培训,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由党建办牵头组织村(社区)、部门(站所)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工作交流培训会,按季度开展党建业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10月20日,组织各村(社区)副书记、党建专干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督查的方式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11.关于“临聘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许市镇临聘人员使用存在未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许市镇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9个,其中有8个二级机构的报账员为临聘人员,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报告审批,确需使用临聘人员的部门(站所),应在核定数额内进行,先由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向分管班子成员报告,由分管班子成员提请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部门(站所)出现私自进人行为。二是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原则上按照“出一进一”进行招聘,对未按程序私自进人的部门(站所),一律由本部门(站所)负责清退,产生劳动争议需要赔偿的,由用人部门(站所)承担。三是对全镇临聘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对目前仍在镇部门(站所)工作的临聘人员一律按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同时,对8个使用临聘人员担任报账员的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加紧进行人员调配,尽快解决该问题。加强临聘人员管理,2022年9月30日出台《许市镇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各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临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能力、业绩、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对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临聘人员,坚决予以辞退。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镇党委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委班子较少研究项目建设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谈心谈话较少,对分管领域的“三重一大”事项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0日,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个党内法规制度,确保全面巩固夯实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一岗双责”制、谈心谈话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10月26日,镇党委召开“三重一大”项目重大事项专题研究部署会,研究水利抗旱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明确“三重一大”项目按流程处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镇党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审批把关到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相关会议记录。三是镇纪委切实扛牢政治监督责任,对镇、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一岗双责”制、谈心谈话制度有关情况开展全程监督,对违反党内民主、独断专行的,坚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13.关于“监督执纪存在短板”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一是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镇纪委对镇下属机构、村(社区)的监督形式单一,以上下班检查为主,在惠农、民生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监督力度不够;二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失。对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品德修养等“八小时以外”监督相对较少,未严格落实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一般干部的出国(境)护照证件未实行集中保管。三是问责“宽松软”。存在“老好人”思想,对检查发现干部迟到、早退等问题只简单口头提醒,没有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监督的主动性。9月9日、11月22日,镇纪委两次对新任职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新任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意识。9月28日,镇纪委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对镇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让全镇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二是增强监督的靶向性。9月22日,在镇党委班子会上组织专题学习市纪委日常监督“双十条”,制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办法》《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报备的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监督管理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同时,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田长制”工作、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市委、区委各项中心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三是增强监督的警示性。针对巡察反馈的我镇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支部书记在项目发包、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三、继续深入后续整改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始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继续高质高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落实;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紧抓不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到位。

(二)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警戒线和高压线,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反弹。

(三)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坚持和完善好的做法,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力争通过整改落实,使全镇干部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有新增强,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快许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0-8130001

电子邮箱:jsqxsz@163.com

中共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许市镇

作者:许市镇

编辑:龙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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