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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幸福工程”实现农村文明蜕变
---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3-08-13 08:21:22 字号:

  岳阳市君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李爱玲

  建成小康湖南关键在农村,建设幸福乡村重点是乡风。随着“四化两型”的深入推进,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农民也有着许多新要求、新期待。为此,我们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区七个乡镇100多个村组,通过座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力求深入剖析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农村文明蜕变的新途径。

  一、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1、整体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物质生活得到快速提升。相比之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虽取得了进步,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基础薄弱,机制不全,投入不足;创建形式单一,载体不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活动短期化、运动化;农民道德价值标准偏离,传统美德弱化。据调查,在农村曾被评为县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的镇、村(居委会)占比不到30%,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可度不到50%。

  2、创建活动多流于形式。很多文明创建活动大多是挂挂横幅、喊喊口号,凑凑热闹、走走过场,发发文件、听听汇报;“学雷锋”三月来、四月走;农村“风貌工程”和环境集中整治等工程重“塑形”不重“塑神”;志愿者工作盲目追求注册数量,忽视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据调查,农村志愿活动认知度不到10%,参与率不到3%。

  3、阵地建设难发挥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居委会)农家书屋等农村精神文明阵地作用发挥十分有限。主要表现在:个别综合文化站被挪作它用;一些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缺专职管理人员;大部分基层文化阵地基本上没有活动开展,对群众缺乏吸引力。农村缺乏文艺创作人才,缺少专业艺术团体,“送戏下乡”没有稳定的专业队伍。一些民间文艺团体活跃在农村红、白喜事场,客观上助长了奢靡之风,宣传了封建迷信。

  4、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农村年轻一代和有文化的青年进城打工者居多,在家务农的农民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单调,一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缺乏健康的精神追求,农闲时打牌赌博或买六合彩。部分农民公共意识较差,没有大局意识,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奢侈浪费成风,封建迷信抬头、丧葬陋习泛滥。

  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认识上头重脚轻。对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主要有这么几种误区。一是片面观,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发展”。二是“自发论”,认为只要物质文明搞好了,精神文明就自然而然地搞好了。三是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软任务”,不如物质文明更能体现政绩。四是把文明创建等同于单一的卫生整治,只在检查验收时做点表面文章,没有在改变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素质上狠下功夫。

  2、观念上根深蒂固。一是由于对一些不良风气缺乏及时的正确引导和有效干预,一些不文明行为在农村生根发芽。二是长期忽视对农民的思想教育,一些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扭曲错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想在农村滋生蔓延。三是由于村集体经济缺乏保障,部分村干部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投入上力不从心。一是投入资金不足。省市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配套资金到农村的少之又少,从房产开发投资中提取1%作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用等政策得不到落实;县区财政限于本身财力,投入有限;乡镇、村财政则基本上没有设置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用资金。二是投入意愿不强。有些农村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缺乏真抓实干重投入的工作热情,讲起来重要、投起来次要、财力不济时不要。应付检查评比时安排一点,没有检查评比时往往被挤掉。

  4、机制上软弱无力。一是缺乏综合性的考评机制。我省在经济增长、综合治理等方面都有全省性的综合考评,基层十分重视。而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只评几个文明单位,缺少有力的“指挥棒”。二是缺乏全局性的协调机制。涉及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部门很多,但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战,难以协调统一。县区文明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机构,挂靠在宣传部门,编制少,经费缺,职能弱。三是缺乏农村文化队伍培养机制。农村精神文明专业队伍建设很难纳入地方人才培养规划,每年农村招考的公务员几乎没有专门的文化人才。在去年完成的机构改革中,乡镇综合文化站因为没能列入乡镇机构编制,面临摘牌和无人管的尴尬处境。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1、抓好顶层设计。一是与经济建设“三同”。建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工程,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统筹,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二是启动农村“幸福工程”。以全面提高我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的,在全省农村启动“幸福工程”。制定规划,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全民参与,以“幸福工程”实现农村文明蜕变,建成小康幸福农村。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省委、省政府出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以县市区为基本考核单位,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量化、客观、全面综合评估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情况。同时,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这一“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将考核结果和群众满意率同班子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物质奖励相结合,奖优罚劣。

  2、抓好“三园”建设。一是建好“文化乐园”。进一步实施广播和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农村电脑、电视的普及率。加强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农家书屋后续管理,指导活动开展。二是建设“清洁家园”。着力教育引导农民改变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经常性工作和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按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星级文明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三是建设“生态田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好土地、森林、地下水等自然资源,治理农村水源污染、禽畜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加强生态产业建设。

  3、创新活动开展。一是抓好教育引导。加大对农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村民学校等,认真搞好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开展好“三下乡”活动,抓好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提高群众的农业技术技能。二是开展特色活动。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拓展到农村,开设农村“道德讲堂”,创新开展“家规家训进农家”、“一元剧场”、农民运动会和道德模范、身边的好人、“五好”家庭评选、农村星级镇村创建等活动。对农村“黄、赌、毒”等歪风、封建迷信活动、丧葬陋习进行集中整治。三是抓好农村志愿者活动。理顺志愿者管理权属,规范志愿者管理,成立县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策划一批有影响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活动常态化。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五老”人员成立农村道德协会,开展文明劝导。

  4、健全保障机制。一是保障资金投入。省级文化事业引导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用于补助重大文化项目和具有带动性的群众文化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投资渠道。为文化繁荣与发展出台配套措施,建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解决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软硬件方面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县区选调一批专业文艺人才,加强乡镇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培训。挖掘培养农村本土文化人才,将农村文化专业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营造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本文刊载于2013年《湖南宣传》第7期)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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